功能主治:高热、头痛、咳嗽、咽痛、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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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熊胆粉、冰片、猪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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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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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39 |
国药准字Z2003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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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热、头痛、咳嗽、咽痛、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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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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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腹泻,肛门瘙痒,对症治疗后症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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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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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热、头痛、咳嗽、咽痛、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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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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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5.严重肝、肾疾患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