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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非处方 医保甲类

唐山心合制药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小儿咳嗽、哮喘、痰多、气喘、发热、感冒、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肺心病、肺结核、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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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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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盐酸利托君片
盐酸利托君片
主要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生产企业

唐山心合制药药业有限公司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1624

注册证号HC201600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小儿咳嗽、哮喘、痰多、气喘、发热、感冒、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肺心病、肺结核、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2.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

成分

小儿咳嗽、哮喘、痰多、气喘、发热、感冒、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肺心病、肺结核、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药理作用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4.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同时使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心悸、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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