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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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药(炒)、大枣、山楂、麦芽(炒)。 |
茵陈、蒲公英、五味子、茯苓、山楂、黄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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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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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Z2008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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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
清化湿热,舒肝利胆,解毒退黄,健脾和胃。用于湿热阻滞而致的急、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胆囊炎等病症见脾胃虚弱,体倦乏力,肋腹胀痛,胃纳欠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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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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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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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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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
清化湿热,舒肝利胆,解毒退黄,健脾和胃。用于湿热阻滞而致的急、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胆囊炎等病症见脾胃虚弱,体倦乏力,肋腹胀痛,胃纳欠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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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保持情绪舒畅,避免生气恼怒;4.如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