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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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药(炒)、大枣、山楂、麦芽(炒)。 |
地黄、白芍、枸杞子、菟丝子、当归、麦冬、黄连、丹参、龙骨、牡蛎、川楝子、五味子、鸡内金,辅料为蜂蜜、甜菊素、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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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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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B2002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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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虛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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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三周为一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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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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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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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虛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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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5.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