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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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药(炒)、大枣、山楂、麦芽(炒)。 |
刺五加、当归、黄芪。辅料为:蜂蜜、香精、枸橼酸钠、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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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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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Z22022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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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
扶正固本,补气固表,补血养血。用于久病衰弱,失眠自汗,腰腿酸软,气短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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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日1~2次,每次1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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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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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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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
扶正固本,补气固表,补血养血。用于久病衰弱,失眠自汗,腰腿酸软,气短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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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