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梗死、脑梗塞、脑血栓形成、急性心肌梗死、心绞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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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降纤酶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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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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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71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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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梗死、脑梗塞、脑血栓形成、急性心肌梗死、心绞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肺栓塞。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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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适量使之溶解,加入至无菌生理盐水100ml-250ml中,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急性发作期:一次10单位,一日1次,连用3~4日。非急性发作期:首次1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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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内源性出血倾向、过敏体质患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1;下列患者禁用:①;具有出血疾病史者;②;手术后不久者;③;有出血倾向者。;④;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⑤;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⑥;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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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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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梗死、脑梗塞、脑血栓形成、急性心肌梗死、心绞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肺栓塞。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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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蛋白水解酶。能溶解血栓,抑制血栓形成,改善微循环。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有引湿性,易溶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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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