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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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对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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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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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001 |
国药准字H1098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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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寒、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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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2-3岁:12-14千克,2.5-3.5毫升/次 4-6岁:16-20千克,4-5.5毫升/次 7-9岁:22-26千克,6毫升/次 10-12岁:28-32千克,8毫升/次 次数: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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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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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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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寒、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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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粘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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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适当采取适当的胃部排空措施。 |
1.1岁以内小儿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用药3天后持续发热,请咨询医师。 3.本品过敏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