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胃肠道感染、败血症、腹膜炎、脑膜炎、心内膜炎、骨髓炎、盆腔炎、附件炎、前列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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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庆大霉素,为一种多组分抗生素,含C1、C1a、C2a、C2等组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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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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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64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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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胃肠道感染、败血症、腹膜炎、脑膜炎、心内膜炎、骨髓炎、盆腔炎、附件炎、前列腺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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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240~640mg,分4次服用;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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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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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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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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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胃肠道感染、败血症、腹膜炎、脑膜炎、心内膜炎、骨髓炎、盆腔炎、附件炎、前列腺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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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阴性细菌及革兰阳性细菌都有良好抗菌作用,对各种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有良好抗菌作用。奈瑟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中度敏感。对布鲁菌属、鼠疫杆菌、不动杆菌属、胎儿弯曲菌也有一定作用。对葡萄球菌属(包括金葡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甲氧西林敏感菌株的约80%有良好抗菌作用,但甲氧西林耐药株则对本品多数耐药。对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的作用较差,肠球菌属则对本品大多耐药。本品与β内酰胺类合用时,多数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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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注射治疗。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及溃疡性结肠炎患者。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仍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5.在用药过程中仍宜定期检查尿常规和肾功能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