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西酞普兰。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3-(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 |
|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48 |
国药准字H200610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
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儿童:临床经验不详。或遵医嘱。 |
仅用于成人口服。急性期建议使用氟西汀普通片,待抑郁症状缓解4周以上后,使用本品。成人推荐剂量为每周口服一次氟西汀肠溶片一片(不可咀嚼)。推荐每周固定某一天早晨饭后服用。由于氟西汀从体内清除较慢,由服用每日一次20mg氟西汀普通片转为服用本品时,需间隔7天(从停用普通片时计算)。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对于肝肾功能受损患者、老年患者、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如果患者显示任何其他的不良反应,应咨询有经 |
|
副作用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氟西汀或本品辅料成份过敏患者禁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告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间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应在停用MAOI治疗2周后,方可开始氟西汀治疗。有些病例可表现出类似5-羟色胺综合症(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并可能被作出如此诊断)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有益。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自主神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
药理作用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氟西汀具有抗抑郁作用,推测与其抑制中枢神经元5-HT再摄取有关。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氟西汀抑制5-HT再摄取的作用强于去甲肾上腺素。在临床相关剂量下,氟西汀可抑制人血小板对5-HT的再摄取。经典的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的抗胆碱能、镇静、及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与其对毒蕈碱能、组胺能及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的拮抗作用有关。体外受体结合试验显示,氟西汀与脑组织上的上述受体及其他膜受体的结合力明显弱于三环类抗抑郁药。 |
|
注意事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井仔细监测.因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商品名:高抗素))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
警告皮疹和过敏反应:皮疹、过敏反应和进一步的全身反应,有时非常严重(包括皮肤、肾脏、肝脏和肺)。如果出现皮疹或其它可能的过敏现象而不能确定病因时,应停用氟西汀。注意抽搐发作:抗抑郁药可能增加抽搐发作的风险。因此,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氟西汀须慎用于既往有抽搐发作史的患者。患者发生抽搐发作或抽搐发作频率增加,应立即停药。氟西汀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抽搐发作/癫痫患者,如用于癫痫稳定患者,应加强监查。躁狂症:抗抑郁药应慎用于既往有躁狂/轻躁狂病史的患者。同所有抗抑郁药一样,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