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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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西酞普兰。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1-乙基-2-吡咯烷基)]-2-甲氧基-5-氨基磺酰基)-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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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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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48 |
国药准字H3102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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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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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儿童:临床经验不详。或遵医嘱。 |
口服 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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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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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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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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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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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本品属苯甲酰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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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井仔细监测.因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商品名:高抗素))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