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蛔虫病、蛲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绦虫病、姜片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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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哌嗪。分子式:(C4H10N2)3·2C6H8O7·5H2O分子量:732.74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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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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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371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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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蛔虫病、蛲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绦虫病、姜片虫病。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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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无需禁食,便泌者需加导泻药。1驱蛔虫成人常用量一次19~22ml,睡前顿服,连服2日。小儿一次0.6~1ml/kg,一日量不超过19ml,睡前顿服,连服2日。2驱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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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有神经系统疾病或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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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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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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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蛔虫病、蛲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绦虫病、姜片虫病。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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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哌嗪具有麻痹蛔虫肌肉的作用,其机制可能为哌嗪在虫体神经肌肉接头处发挥抗胆碱作用,阻断乙酰胆碱对蛔虫肌肉的兴奋作用,或改变虫体肌肉细胞膜对离子的通透性,影响神经冲动的传递;亦可抑制琥珀酸盐的产生,减少能量的供应,阻断神经肌肉接头处,使冲动不能下达。从而使蛔虫从寄生的部位脱开,随肠蠕动而排出体外。蛔虫在麻痹前不表现兴奋作用,故使用本品较安全。本品对蛔虫蚴虫无作用,对哺乳类动物的肌肉作用亦很微弱。其对蛲虫的作用机制尚不太明确。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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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然后再服用本品。2.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数值降低而影响检测结果,对骨髓白细胞有分裂活性。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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