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氯-10H-吩噻嗪-10-丙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
生产企业 |
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49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
用法用量 |
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
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性抑制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强。5本品与碳酸锂合用,可引起血锂浓度增高。6抗酸剂可以降低本品的吸收,苯巴比妥可加快其排泄,因而减弱其抗精神病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