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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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氯-10H-吩噻嗪-10-丙胺盐酸盐。 |
人参、鹿茸(去毛)、山茱萸(酒炙)、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沙烫醋淬)、鳖甲(沙烫醋淬)、阿胶、杜仲(炒炭)、续断、天冬、茯苓、酸枣仁(炒)、琥珀、艾叶(烧炭)、陈皮、泽泻、没药(醋制)、乳香(醋炙)、廷胡索(醋炙)、红花、西红花、怀牛膝(去头)、川牛膝(去头)、鸡冠花、赤石脂(煅)、香附(醋炙)、甘草、秦艽、黄芩、白术(麸炒)、陈皮、木香、砂仁、沉香、当归、川穹、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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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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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49 |
国药准字Z20043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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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
补气益肾,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肾寒精冷,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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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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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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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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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
补气益肾,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肾寒精冷,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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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性抑制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强。5本品与碳酸锂合用,可引起血锂浓度增高。6抗酸剂可以降低本品的吸收,苯巴比妥可加快其排泄,因而减弱其抗精神病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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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