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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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氯-10H-吩噻嗪-10-丙胺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辅料为:甘油、羧甲基纤维素钠、碳酸钙、糖精钠、十二醇硫酸钠、香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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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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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49 |
国药准字H20053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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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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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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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恶心,口腔不适、黏膜刺激和灼烧感、口腔疼痛、局部麻木,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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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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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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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性抑制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强。5本品与碳酸锂合用,可引起血锂浓度增高。6抗酸剂可以降低本品的吸收,苯巴比妥可加快其排泄,因而减弱其抗精神病作用。 |
本品所含丁香罗勒油、硼砂对口腔常见致病细菌有较好的抑菌作用,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变形链球菌,以及多种厌氧菌和产黑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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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
1.坏死性牙龈炎或急性牙龈炎患者不宜采用刷牙方法,可将乳膏涂擦患处。 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