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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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氯-10H-吩噻嗪-10-丙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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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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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49 |
国药准字H1098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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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
止吐药。用于: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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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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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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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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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个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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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神经官能症、呕吐、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 |
止吐药。用于: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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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性抑制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强。5本品与碳酸锂合用,可引起血锂浓度增高。6抗酸剂可以降低本品的吸收,苯巴比妥可加快其排泄,因而减弱其抗精神病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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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驾驶及操作机械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