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应激性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卓-艾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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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咪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分子式:C10H16N6S分子量:252.34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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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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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55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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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应激性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卓-艾综合征。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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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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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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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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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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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应激性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卓-艾综合征。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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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明显抑制昼夜基础胃酸分泌,也能抑制由食物、组胺、五肽胃泌素、咖啡因与胰岛素等所诱发的胃酸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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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