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慢性功能性腹泻、慢性肠炎、过敏性结肠炎、神经性腹泻、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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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有二:其主要成分为地芬诺酯,其化学名称为1-(3,3-二苯基-3-氰基丙基)-4-苯基-4-哌啶甲酸乙酯盐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30H32N2O2·HCl分子量:489.06另一组分为硫酸阿托品[(C17H23NO3)2·H2SO4·H2O]。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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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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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23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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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慢性功能性腹泻、慢性肠炎、过敏性结肠炎、神经性腹泻、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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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l~2片,每日2~3次,首剂加倍,饭后服。至腹泻控制时,应即减少剂量。小儿:8~12岁,每次l片,每日4次;6~8岁,每次l片,每日3次;2~5岁,每次l片,每日2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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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病人有发生中毒性巨结肠可能,应禁用;2肝硬化、黄疸患者因可诱发肝性脑病,应慎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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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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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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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慢性功能性腹泻、慢性肠炎、过敏性结肠炎、神经性腹泻、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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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地芬诺酯是哌替啶的衍生物,代替阿片制剂。对肠道作用类似吗啡,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通过抑制肠粘膜感受器,消除局部粘膜的蠕动反射而减弱蠕动,同时可增加肠的节段性收缩,从而延长肠内容物与肠粘膜的接触,促进肠内水分的回吸收。配以抗胆碱药阿托品,协同加强对肠管蠕动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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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应用时可产生依赖性,但显然较阿片为弱,肝病患者及正在服用成瘾性药物患者宜慎用;2只宜用常量短期治疗,以免产生依赖性;2腹泻早期和腹胀者应慎用;2由痢疾杆菌、沙门氏菌和某些大肠杆菌引起的急性腹泻,细菌常侵入肠壁粘膜,本品降低肠运动,推迟病原体的排除,反而延长病程,故本品不能用作细菌性腹泻的基本治疗药物。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