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肢冷倦卧、食欲不振、大便溏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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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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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心合制药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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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83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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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肢冷倦卧、食欲不振、大便溏薄。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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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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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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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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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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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肢冷倦卧、食欲不振、大便溏薄。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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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温中健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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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2.不适用于急性肠胃炎,泄泻兼有大便不畅,肛门灼热者。3.高血压、心脏病、肾病、咳喘、浮肿患者或正在接收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中有附子,服药后如有血压增高、头痛、心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慢性肠胃炎、泄泻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