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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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吡哌酸;其化学名称为:8-乙基-5-氧代-5,8-二氢-2-(1-哌嗪基)吡啶并[2,3-d]嘧啶-6-羧酸三水合物。分子式:C14H17N5O3·3H2O,分子量:357.37。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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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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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578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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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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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1~2g。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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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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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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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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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干扰细菌DNA的合成,从而导致细菌死亡。对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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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