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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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化学名:n-[4-[2-(二甲基氨基)乙氧基]苄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20H26N2O4·HCl分子量:394.89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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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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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83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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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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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3次,饭前2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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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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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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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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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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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给药后30分钟可达峰值血药浓度,半衰期约为6小时。多次口服给药时,血清中药物浓度与单次给药时相同。本品原形药物4~5%、其他代谢物75%从尿中排泄。多次给药时,排泄率与单次给药无明显差异。据文献报道,动物口服吸收后主要分布在肝脏、肾脏及消化系统,较少在中枢神经系统分布;十二指肠内给药时,在胃肌肉层中的药物浓度是血液中药物浓度的两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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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作用,使用时应注意。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的使用。3.高龄患者用药易出现不良反应,使用时应注意。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
1. 避免与眼睛接触;2. 使用后洗手;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不宜使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