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失眠、头痛、眩晕、神经衰弱、抑郁症、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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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每粒含人参(红参须)1.25mg,维生素E2.5mg,硫酸锌0.85mg花粉素25mg。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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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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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513 |
国药准字H1088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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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失眠、头痛、眩晕、神经衰弱、抑郁症、焦虑症。 |
用于改善衰老症状,提高心肺调节功能,视敏度以及听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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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晨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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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2.罕见口干、鼻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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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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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失眠、头痛、眩晕、神经衰弱、抑郁症、焦虑症。 |
用于改善衰老症状,提高心肺调节功能,视敏度以及听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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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半年后,症状未缓解或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不推荐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