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失眠、头痛、眩晕、神经衰弱、抑郁症、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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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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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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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513 |
国药准字H2007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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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失眠、头痛、眩晕、神经衰弱、抑郁症、焦虑症。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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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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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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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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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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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失眠、头痛、眩晕、神经衰弱、抑郁症、焦虑症。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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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