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经止血、温宫止痛、抗菌消炎、燥湿杀虫。主治月经过多、经期紊乱、痛经、闭经、带下、阴痒、阴蚀、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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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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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港市冠峰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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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18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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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止血、温宫止痛、抗菌消炎、燥湿杀虫。主治月经过多、经期紊乱、痛经、闭经、带下、阴痒、阴蚀、阴肿。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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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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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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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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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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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调经止血、温宫止痛、抗菌消炎、燥湿杀虫。主治月经过多、经期紊乱、痛经、闭经、带下、阴痒、阴蚀、阴肿。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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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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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