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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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术(炒)、苍术、党参、陈皮、山药、甘草、荆芥、车前子、柴胡、白芍。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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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省襄樊市隆中制药厂 |
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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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12 |
国药准字Z20093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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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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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约2匙),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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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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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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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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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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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少进油腻。2.糖尿病者慎用。3.白带量多气臭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5.老人、少女、孕妇、或长期服药、超剂量服药,均应在医师指导下。6.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