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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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术(炒)、苍术、党参、陈皮、山药、甘草、荆芥、车前子、柴胡、白芍。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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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省襄樊市隆中制药厂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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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12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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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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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约2匙),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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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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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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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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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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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少进油腻。2.糖尿病者慎用。3.白带量多气臭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5.老人、少女、孕妇、或长期服药、超剂量服药,均应在医师指导下。6.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