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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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术(炒)、苍术、党参、陈皮、山药、甘草、荆芥、车前子、柴胡、白芍。 |
当归,白芍,茯苓,熟地黄,阿胶,党参,甘草(蜜炙),黄芪,川芎、炙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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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省襄樊市隆中制药厂 |
江西佑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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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12 |
国药准字Z360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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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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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约2匙),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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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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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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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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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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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少进油腻。2.糖尿病者慎用。3.白带量多气臭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5.老人、少女、孕妇、或长期服药、超剂量服药,均应在医师指导下。6.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