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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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术(炒)、苍术、党参、陈皮、山药、甘草、荆芥、车前子、柴胡、白芍。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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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省襄樊市隆中制药厂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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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12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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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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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约2匙),一日2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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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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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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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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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热下注引起的带下过多、色黄或呈豆腐渣样、阴部瘙痒、灼热不适。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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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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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少进油腻。2.糖尿病者慎用。3.白带量多气臭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5.老人、少女、孕妇、或长期服药、超剂量服药,均应在医师指导下。6.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