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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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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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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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302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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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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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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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眩晕、恶心、腹泻、口干、尿频、视力模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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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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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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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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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