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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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华佩兰、地胆草、马鞭草、薄荷素油。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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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保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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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302 |
国药准字Z20025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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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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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8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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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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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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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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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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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