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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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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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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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302 |
国药准字Z2001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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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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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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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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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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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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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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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