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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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曲马多。其化学名称为(±)-反-1-(间-甲氧基苯基)-2-(二甲基氨)-甲基)-环己醇的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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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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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795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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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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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mg(1-2片),每日2-3次。每日剂量不超过400mg(8片)。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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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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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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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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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虽也可与阿片受体结合,但其亲和力很弱,对μ受体的亲和力相当于吗啡的1/6000,对κ和δ受体的亲和力仅为μ受体的1/25。曲马多系消旋体,其(+)对映体作用于阿片受体,而(-)对映体则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外5-羟色胺浓度。从而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作用强度为吗啡的1/8-1/10。本品无抑制呼吸作用,长期应用依赖性小。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50%。不影响组胺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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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但不能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只能短期使用。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