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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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曲马多。其化学名称为(±)-反-1-(间-甲氧基苯基)-2-(二甲基氨)-甲基)-环己醇的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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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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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795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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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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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mg(1-2片),每日2-3次。每日剂量不超过400mg(8片)。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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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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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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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皮肤猪囊尾蚴病,皮肤囊尾蚴病,皮肤猪囊虫病,腕舟状骨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枢椎椎体骨折,枢椎齿突骨折,颈椎椎体楔形压缩骨折,肩胛骨体部骨,癌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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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虽也可与阿片受体结合,但其亲和力很弱,对μ受体的亲和力相当于吗啡的1/6000,对κ和δ受体的亲和力仅为μ受体的1/25。曲马多系消旋体,其(+)对映体作用于阿片受体,而(-)对映体则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外5-羟色胺浓度。从而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作用强度为吗啡的1/8-1/10。本品无抑制呼吸作用,长期应用依赖性小。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50%。不影响组胺释放。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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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但不能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只能短期使用。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