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骨骼肌损伤,急性软组织扭伤,慢性软组织扭伤,急性软组织挫伤,慢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韧带损伤,筋膜损伤,疼痛,骨关节炎,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关节周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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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克含主要成分酮洛芬25毫克。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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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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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040043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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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骼肌损伤,急性软组织扭伤,慢性软组织扭伤,急性软组织挫伤,慢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韧带损伤,筋膜损伤,疼痛,骨关节炎,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关节周围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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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根据症状使用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擦,一日1~4次。或遵医嘱。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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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阿斯匹林哮喘\"患者(非甾体抗炎镇痛药等诱发的哮喘发作)或有该病史的患者(可引起哮喘发作)禁用。3.胃、十二指肠溃疡出血者禁用。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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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妇女在必要情况下遵医嘱使用。儿童用药:无在婴幼儿使用的临床经验。避免儿童误取。老人用药:无特殊要求。 |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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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骨骼肌损伤,急性软组织扭伤,慢性软组织扭伤,急性软组织挫伤,慢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韧带损伤,筋膜损伤,疼痛,骨关节炎,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关节周围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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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外用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作用,其机理可能主要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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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可引起哮喘发作)。2.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3.用抗炎镇痛药治疗不是病因治疗,而是对症治疗。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使用一周症状仍无改善时,请停药,并咨询医师。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在破损皮肤粘膜、湿疹或皮疹部位使用时,可出现一时的刺激或麻木感,请慎用。8.本品不用于脚癣、表皮癣菌疹等。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