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利肺生津,清喉散火。用于咽喉失润,咳嗽不爽,声音嘶哑,口燥舌干以及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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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前胡、桔梗、天花粉、葛根、乌梅(肉)、檀香、薄荷脑。辅料为硬脂酸镁、蔗糖、淀粉、胭脂红、桔子香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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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五0五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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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297 |
国药准字H2005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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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利肺生津,清喉散火。用于咽喉失润,咳嗽不爽,声音嘶哑,口燥舌干以及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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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片,随时含化。 |
滴眼,一次一滴,一日5-6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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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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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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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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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利肺生津,清喉散火。用于咽喉失润,咳嗽不爽,声音嘶哑,口燥舌干以及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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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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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急性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扁桃体化脓或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