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髓性白血病,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难治性急性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伊达比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左炔诺孕酮6mg,炔雌醚3mg。 |
|
生产企业 |
辉瑞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2 |
国药准字H1102137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髓性白血病,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难治性急性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
|
用法用量 |
1.急性髓性白血病、在成人急性髓性白血病﹐与阿糖胞苷联合用药时的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入12mg/m2﹐连续使用三天。 2.另一用法为单独和联合用药﹐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射8mg/m2﹐连续使用五天。 3.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作为单独用药﹐成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入12mg/m2﹐连续使用三天;儿童10mg/m2﹐连续使用三天。 4.所有推荐的给药剂量均应根据病人的血象﹐以及在联合用药方案中其他细胞毒药物的使用剂量而调整。通常﹐按体表面积计算剂量。 (1)临用前﹐每瓶加灭菌 |
1.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午饭后服药一次,间隔20天服第二次,或月经第5天及第10天各服1片,以后均以第二次服药日期,每月服1片,一般在服药后6~12天有撤退性出血。2.原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改服长效避孕药时,可在服完22片后的第二天接服长效避孕药1片,以后每月按开始服长效避孕药的同一日期服药1片。 |
|
副作用 |
禁用于肝功能严重损伤的病人及感染未得到控制的病人。 |
1.类早孕反应:和短效口服避孕药表现相似,但比较严重,开始服药的前几个周期表现较重,反应发生时间一般在服药后8~12小时,因此将服药时间定于午饭后,使反应高潮恰在熟睡中,可使之减轻。2.白带增多:为长效口服避孕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3~6周期之后。3.少数人发生月经过多或闭经。4.其他有胃痛、浮肿、乳房胀痛、头痛等。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没有文献报道伊达比星可能会影响男性和女性的生育力或有致畸性。然而,其对大鼠(而不是家兔)具有致畸和胚胎毒性作用。 2.育龄妇女应被告诫采取避孕措施。如在怀孕期间需要用药或在用药期间怀孕,应告诉病人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在这些情况下必须由医生和病人共同决定是否用药。 3.使用本品化疗的母亲,应告知不能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的使用可参见【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可使乳汁减少,帮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急性髓性白血病,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难治性急性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
|
药理作用 |
本药为蒽环类抗生素,有抗有丝分裂和细胞毒作用。本药为蒽环类抗生素,有抗有丝分裂和细胞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作用于拓扑异构酶II,抑制核酸全盛。蒽环结构4位的改变使该化合物具有新脂性,提高了细胞对经物的摄入。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有白血病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2.除非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否则由于先前药物治疗或放疗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不可使用本品。3.已有心脏疾病以及先前使用高蓄积量蒽环类药物治疗,或者其他具潜在心脏毒性药物的使用都增加了本品导致心脏毒性的危险性,这些病人在开始使用本品以前应先权衡利弊得失。4.和大多数细胞毒性药物一样,本品有致突变性,对大鼠有致癌性。5.本品是强烈的骨髓抑制剂,所有病人使用治疗剂量的本品都会出现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的抑制,所以治疗时应仔细监测病人的血 |
1.本品适用于长期同居夫妇避孕,每月只需服药一次,但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按规定用药。 2.初次服药后10~15天来一次月经,开始服药的两次月经周期有些缩短,属于正常现象,第三次转为正常。 3.服药期间有个别人因体内雌激素不足而发生阴道出血,可加服炔雌醇片,每天每次1片(0.005~0.01mg)或遵医嘱。 4.服药期间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5.如需生育,应停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半年后再怀孕。 6.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肿瘤、子宫肌瘤、乳房肿块、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哺乳期妇女、严重高血压禁用。既往月经不调、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未恢复正常月经者,不宜服用。 7.服避孕药的吸烟妇女并发心血管病(中风、心肌梗塞等)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妇女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者)不宜服避孕药。 8.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原因不明剧烈性头疼或偏头疼、出现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9.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以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 10.服药期限,以连续3~5年为宜,停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