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咽炎,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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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氢溴酸右美沙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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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可迪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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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49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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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咽炎,支气管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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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服用。7~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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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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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孕龄三个月后的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g氢溴酸右美沙芬计算,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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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感冒,咽炎,支气管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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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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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孕妇慎用。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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