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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康(氧氟沙星胶囊)

泰福康(氧氟沙星胶囊)

非处方 非医保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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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前列腺炎,淋病,尿道炎,宫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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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康(氧氟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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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泰福康(氧氟沙星胶囊)
泰福康(氧氟沙星胶囊)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嗪-6-羧酸。分子式:C18H20FN3O4分子量:361.38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196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前列腺炎,淋病,尿道炎,宫颈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老人注意事项: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成分

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前列腺炎,淋病,尿道炎,宫颈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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