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结缔组织病,支气管哮喘,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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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地塞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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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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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607 |
国药准字H44023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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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结缔组织病,支气管哮喘,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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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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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2.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3.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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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儿童用药: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老人用药: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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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结缔组织病,支气管哮喘,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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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其抗炎、抗过敏、抗休克作用比泼尼松更显著,而对水钠潴留和促进排钾作用很轻,对垂体-肾上腺抑制作用较强。1.抗炎作用:本产品可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激素抑制炎症细胞,包括巨噬细胞和白细胞在炎症部位的集聚,并抑制吞噬作用、溶酶体酶的释放以及炎症化学中介物的合成和释放。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免疫抑制作用:包括防止或抑制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减少T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嗜酸性细胞的数目,降低免疫球蛋白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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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动员慎用。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