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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赛欣(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吉赛欣(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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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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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赛欣(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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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吉赛欣(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吉赛欣(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辅料为醋酸钠﹑冰醋酸﹑甘露醇﹑聚山梨酯-80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1018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数增加.成人及儿童的推荐剂量为300μg/m2,通常自骨髓移植后次日至第五日给予静脉滴注,每日一次.当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超过5000/mm2时,停药,观察病情.在紧急情况下,无法确定本药的停药指标中性粒细胞数时,可用白细胞的半数来估算中性粒细胞数. 2.癌症化疗后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1)恶性淋巴瘤﹑肺癌﹑卵巢癌﹑睾丸癌和神经母细胞瘤化疗后次日开始给药,成人及儿童推荐剂量为50μg/m2,皮下注射,每日一次.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低到1000/mm2(白细胞计数2000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药或其他粒细胞刺激因子过敏者。2.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充分减少的髓性白血病及外周血中存在骨髓幼稚粒细胞的髓性白血病患者。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妊娠中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儿童用药:1.对早产儿﹑新生儿及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建议不用该药(使用经验较少)。2.儿童用药时应密切观察﹑慎重用药。老人用药:通常老年患者的生理机能(造血机能﹑肝﹑肾功能)低下,注意用量及用药间隔时间﹑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给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是一种糖蛋白,用于调节骨髓中功能性中性粒细胞的产生和释放。给药24小时内可使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明显升高,同时单核细胞轻度升高。对中性粒细胞的影响是剂量依赖性的。2.白细胞趋化性和吞噬功能试验表明,人体通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的作用所产生的中性粒细胞,其功能是正常的或是增高的。随着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治疗的中断,循环中中性粒细胞数在一至两天内下降50%,并且在一至七天内回到基础水平。3.对于进行化疗的病人,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治疗可以明显降低白细胞减少症和伴发热的白细胞减

注意事项

1.慎用(下列患者慎用)(1)既往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2)过敏体质者。2.重要注意事项(1)本药应由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使用。(2)本药限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3)本药应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防止中性粒细胞(白细胞)过度增加,如发现过度增加,应给予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4)有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因此出现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另外为预测过敏反应等,使用时应充分问诊﹑并建议预先用本药物做皮试。(5)给药后可能会引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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