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症,,自发性腹膜后出血或血肿,腹部大血管损伤,大血管损伤,血管外伤,肠系膜动脉瘤,慢性肠系膜血管供血不足,小肠脂肪瘤,小肠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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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自巴西矛头蝮蛇(Bothropsatrox)的蛇毒中分离和纯化血凝酶,不含神经毒素及其它毒素。辅料为:甘露醇、明胶(水解)、氯化钙。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g。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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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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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40 |
国药准字H200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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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症,,自发性腹膜后出血或血肿,腹部大血管损伤,大血管损伤,血管外伤,肠系膜动脉瘤,慢性肠系膜血管供血不足,小肠脂肪瘤,小肠血管瘤,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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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2~4支);儿童0.3~0.5单位(约3/5~1支)。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1/2~1支),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2支)。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2支),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2支),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2支),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2支);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2支),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2支),最好是加入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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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1.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偶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中,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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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紧急情况,孕期妇女不宜使用。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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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小儿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症,,自发性腹膜后出血或血肿,腹部大血管损伤,大血管损伤,血管外伤,肠系膜动脉瘤,慢性肠系膜血管供血不足,小肠脂肪瘤,小肠血管瘤,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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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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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宜使用本品。2.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时,本品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或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宜与血抗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4.应注意防止用药过量,否则其止血作用会降低。5.使用期间还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哮喘患者慎用;5.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6.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