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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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丙哌维林 |
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苄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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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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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51 |
国药准字H1999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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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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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般每日一次,每次20mg(2片),饭后服用。每日最高服用量不得超过40mg。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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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尿潴留、胃潴留、肠梗阻、未能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2)严重的心脏病患者(文献报导该药可引起心脏期外收缩,使病症加剧)。(3)对本品过敏者。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酸酶(AKP)、-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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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动物试验观察本品可以从乳汁中检出,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高龄患者多有肝、肾功能低下,为安全起见,应以10mg/日开始。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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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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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以下情况慎用本品。1.本药可引起眼调节障碍、困倦及眩晕。服药者不可驾驶汽车及进行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2.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
1. 胃肠道出血、穿孔患者禁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避免与抗胆碱药、抗酸药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