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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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丙哌维林 |
牛黄、蛇胆、羚羊角、珍珠、三七、麝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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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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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51 |
国药准字Z1094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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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
清利湿热,活血解毒,去黄止痛。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发热,黄疸,小便黄赤,恶心呕吐,纳呆,胁痛腹胀,舌苔黄腻或厚腻干白,或湿热下注所致尿道灼热刺痛、小腹胀痛,以及传染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胆囊炎、急性泌尿系感染等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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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般每日一次,每次20mg(2片),饭后服用。每日最高服用量不得超过40mg。 |
口服,1-8岁,一次0.15-0.3克;8岁以上一次0.6克,一日2-3次,温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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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尿潴留、胃潴留、肠梗阻、未能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2)严重的心脏病患者(文献报导该药可引起心脏期外收缩,使病症加剧)。(3)对本品过敏者。 |
服用该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晕、头痛等。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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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动物试验观察本品可以从乳汁中检出,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高龄患者多有肝、肾功能低下,为安全起见,应以10mg/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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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
清利湿热,活血解毒,去黄止痛。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发热,黄疸,小便黄赤,恶心呕吐,纳呆,胁痛腹胀,舌苔黄腻或厚腻干白,或湿热下注所致尿道灼热刺痛、小腹胀痛,以及传染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胆囊炎、急性泌尿系感染等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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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以下情况慎用本品。1.本药可引起眼调节障碍、困倦及眩晕。服药者不可驾驶汽车及进行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2.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
服用该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晕、头痛等。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