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丙哌维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糖粉 |
|
生产企业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51 |
国药准字H510233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
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般每日一次,每次20mg(2片),饭后服用。每日最高服用量不得超过40mg。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
|
副作用 |
(1)尿潴留、胃潴留、肠梗阻、未能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2)严重的心脏病患者(文献报导该药可引起心脏期外收缩,使病症加剧)。(3)对本品过敏者。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动物试验观察本品可以从乳汁中检出,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高龄患者多有肝、肾功能低下,为安全起见,应以10mg/日开始。 |
|
|
成分 |
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嗜盐菌食物中毒,致病性嗜盐菌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汞中毒,神经型食物中毒,肉毒中毒,肾小管性酸中毒,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尿,过度活动 |
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以下情况慎用本品。1.本药可引起眼调节障碍、困倦及眩晕。服药者不可驾驶汽车及进行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2.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