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性子宫出血,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消化道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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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断血流提取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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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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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521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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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性子宫出血,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消化道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肌瘤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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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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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栓病患者﹑心肝肾疾患者﹑异常性生殖器出血患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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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应不使用此药,用药中妊娠者应终止妊娠,理论上本品对女性胎儿可能有雄激素效应,哺乳期妇女不能服用。儿童用药: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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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性子宫出血,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消化道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肌瘤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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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为促性腺激素抑制药,可以抑制垂体-卵巢轴。由于抑制了垂体促性腺激素,故促卵泡激素(FSH)和促黄体生成激素(LH)的释放均减少。2.能直接抑制卵巢的甾体激素的生成,作用于子宫内膜细胞的雌激素受体部位,有抑制雌激素的效能,使子宫正常的和异常的内膜萎缩和不活动,导致不排卵及闭经,可持续达6~8个月之久。3.治疗纤维性乳腺病,可使结节消失,减轻疼痛和触痛,可能发生月经失调或闭经。4.治疗遗传性血管性水肿时,增加血清的C1脂酶抑制物的水平,导致补体系统的C4血清内的浓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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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癫痫﹑偏头痛﹑糖尿病患者慎用。2.治疗期间注意肝功能检查。男性用药时,需检查精液量﹑粘度﹑精子数和活动力,每3~4月检查一次,特别是青年患者。3.女性开始时,应采取工具避孕,防止妊娠;一旦发生妊娠,立即停药并终止妊娠。4.服药期间对一些诊断性实验有影响。如糖耐量试验﹑甲状腺功能试验﹑血清总T4可降低而血清T3则可增加。5.使用本品时应注意有无心脏功能损害﹑肾脏功能损害﹑生殖器官出血及肝脏功能损害,对男性应注意睾丸大小。6.出现男性化症状,应停止治疗。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