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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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羟基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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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远景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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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411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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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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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 2.头颈癌、宫颈鳞癌等每次80mg/kg,每三天1次,需与放疗合用。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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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痘﹑带状疱疹及各种严重感染禁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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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该药应当远离儿童。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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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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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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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2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2.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3.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4.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2)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该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