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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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羟基脲。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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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远景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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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411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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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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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 2.头颈癌、宫颈鳞癌等每次80mg/kg,每三天1次,需与放疗合用。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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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痘﹑带状疱疹及各种严重感染禁用。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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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该药应当远离儿童。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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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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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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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2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2.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3.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4.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2)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该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
1. 避免与眼睛接触;2. 使用后洗手;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不宜使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