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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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羟基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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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远景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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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411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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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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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 2.头颈癌、宫颈鳞癌等每次80mg/kg,每三天1次,需与放疗合用。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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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痘﹑带状疱疹及各种严重感染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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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该药应当远离儿童。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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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肾区钝痛,癌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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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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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2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2.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3.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4.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2)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该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