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上消化道出血,急性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慢性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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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酚磺乙胺)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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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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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447 |
国药准字Z1098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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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上消化道出血,急性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慢性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性疾病,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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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肉或静脉注射一次0.25-0.5g,一日0.5-1.5g。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2、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分钟静滴或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 |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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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头痛、心悸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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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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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上消化道出血,急性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慢性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性疾病,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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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使血管收缩,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也能增强血小板聚集性和粘附性,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达到止血效果。【药代动力学】静注后1小时血药浓度达高峰,作用持续4~6小时,大部分以原形从肾排泄,小部分从胆汁、粪便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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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可能导致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头痛、心悸等。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