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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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重组人白介素-11 |
柴胡、醋香附、青皮、丹参、赤芍、鸡血藤、炒王不留行、牡蛎、海藻、昆布、淫羊藿、菟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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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阿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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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9 |
国药准字Z130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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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白血病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肝郁气滞、痰瘀互结所致的乳癖,症见乳房肿块或结节、数目不等、大小不一、质软或中等硬、或经前疼痛;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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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本品临床实验结果,推荐本品应用计量为25μg/kg,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以2ml注射用水溶解后,皮下注射,每日一次,疗程一般为10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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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因此IL-11及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生物制剂有过敏史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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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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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血病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肝郁气滞、痰瘀互结所致的乳癖,症见乳房肿块或结节、数目不等、大小不一、质软或中等硬、或经前疼痛;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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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参见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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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有严重心律失常者慎用;4.有严重心功能异常者慎用;5.有严重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6.有高凝状态或血栓病史者慎用;7.有活动性出血史者慎用;8.有感染史者慎用;9.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者慎用;10.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史者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药品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