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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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重组人白介素-11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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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阿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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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9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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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白血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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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本品临床实验结果,推荐本品应用计量为25μg/kg,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以2ml注射用水溶解后,皮下注射,每日一次,疗程一般为10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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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因此IL-11及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生物制剂有过敏史者慎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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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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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血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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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参见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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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有严重心律失常者慎用;4.有严重心功能异常者慎用;5.有严重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6.有高凝状态或血栓病史者慎用;7.有活动性出血史者慎用;8.有感染史者慎用;9.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者慎用;10.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史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